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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精神,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孩子进入重点高校就读,重庆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

  一、招生计划:126名,招生科类:理工类,招生专业(类)详见下表:

科类

学院

招生专业(类)

理工类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物理学院

物理类(电子信息科学、应用物理学、物理学)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应用化学

药学院

药学

生物工程学院

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动力工程学院

能源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

汽车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安全工程、环境科学、采矿工程

航空航天学院

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工程、工程力学)

土木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财务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光电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通信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自动化学院

自动化、物流工程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科学技术、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

  注:最终录取专业以《重庆大学2016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身体健康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填写相关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2016年4月8日8:00—2016年4月26日00:00期间,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

  2.上传报名申请表:在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申请表”,经中学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上传成绩单:学籍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三年成绩单和排名,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4.上传其它材料: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详尽、准确、清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②考生网上报名时的专业统一选择“筑梦计划”,并服从专业调剂。各省具体专业将于6月15日前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③每所中学入选资格考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④须在报名系统中填写高中三年完整的成绩单和排名,至少包括高一(上、下)、高二(上、下)、高三(上)5次。报名时如进行了模考一、二、三,则需提供相应成绩和排名。并将高中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报名系统。

  ⑤须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完整的各科学业水平成绩,并将高中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成绩单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报名系统。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资格审核,结合招生计划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1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入选资格考生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投档分(含加分)达到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五、其它

  1.“筑梦计划”招生领导机构: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筑梦计划”招生监督机构:重庆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投诉及申诉电话023-65106714、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

  3.重庆大学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

  4.“筑梦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在“筑梦计划”选拔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6.学校在考生申请、录取环节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并在新生报到时,对“筑梦计划”录取的新生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7.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8.本简章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传真: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